各镇(街)劳动保障站: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32号)精神,现就我县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已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再次办理。
二、工作安排
1、由各镇(街)劳动保障站通知所辖村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社会保障卡正面标有银行名称),去激活金融功能并设立密码。我县共涉及农商银行(原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社保卡。
2、没有申办社保卡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即时申办社会保障卡(上述五家银行)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后方可正常领取社保待遇。
3、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6个月以上,但并未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参保人,请尽快动帐一次(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