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不仅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在社会上损害了教育形象。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网友寒之梅:
尊敬的教育局和三实小领导:前几天我们几个学生家长在一起议论滦南三实小各班老师疯狂开辅导班的事非常气愤,在职老师大肆有偿家教,疯狂敛财愈演愈烈,按照三实小老师辅导班收费,老师上课一分钟收入一个学生需要交纳1元钱。到底老师开辅导班是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成绩还是为了大肆敛财?这些老师心知肚明。现在这些办班老师为了“逼”学生家长主动报名参加他们的辅导班,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敷衍了事。把在校应该学到的东西搬到辅导班去教。因为你的孩子没有参加老师的辅导班,过去学习成绩在班里前几名的现在有的已经降到了十几名。我们不明白,国家教材是有课程安排的,老师认真教学完全可以让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为什么非要再给你的学生加个课外辅导班,尊敬的各位老师,你们都是学生的心灵工程师,是大家最尊敬的人,万万没有想到你们却从学生身上大肆敛财。最后,敬请教育局领导,三实小领导对此事加以重视。如果这样搞下去,中国的义务教育就这些老师们搞得比非义务教育还厉害了,不给老师交钱学生就学不到真东西,这不只是敛财的问题,受伤害的是学生。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的。
4.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如果您发现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且所带学生超过5名,请您对此行为进行举报!
滦南讯息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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