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一月到四月共罚款19.7万,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两万元。
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加油站罚款0.6万元,
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唐山滦南青坨营加油站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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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发五金工具厂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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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宝国加油站罚款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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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两万元,
滦南县国财加油站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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