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4月22日下午,对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贾某某危险驾驶案,赵某某危险驾驶案等四起案件集中进行了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某、贾某某、赵某某均能如实供述事实,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因素,拟对四人作不起诉处理。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表示,这是今年我院开展的多起案件集中公开听证的第二次实践,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我院将继续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拓宽公开听证案件范围,在案件处理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滦南检察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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